索引号 | 51341600b12840218u/202312-00020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司法局2023年第三次市测评问题清单整改报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2-21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
市司法局问题清单整改情况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是否整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已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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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经审查后同意备案的本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本,失效类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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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2)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
已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反馈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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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 规划计划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
已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规划计划和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责任科室、完成期限、监督渠道)、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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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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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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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政府领导 | 领导简介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领导分工、简历、办公凯发线上app的联系方式、照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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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政府领导 | 领导活动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领导活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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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 机构简介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凯发线上app的联系方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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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凯发线上app的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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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人事任免信息。 |
未设置栏目,暂不考核 |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未设置栏目,暂不考核 |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本部门预算 |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预算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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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本部门决算 |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决算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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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本部门“三公”经费 |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2)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报告,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集中展示)。 |
已整改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 管理制度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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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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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 部门项目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
已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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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乡村振兴 | 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开展情况。(详情可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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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厅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 (2)行政权力分表及流程图。 (3)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 (4)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5)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结果。 |
已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等信息。 (2)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类型及依据、处理决定等信息。 |
已整改 | ||
基础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 运行结果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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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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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执法公示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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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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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网上政务服务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可链接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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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公开 | 招标采购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招标公示、招标采购预算及中标候选人公告、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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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计整改情况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单位审计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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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 制度安排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公开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 (2)公开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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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新闻发布及其他发布的发布稿、现场图片、视频、音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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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转发国家和省、市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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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本级政策解读 | 解读质量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
已整改 | |
政策解读 | 本级政策解读 | 解读方式形式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发布专家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媒体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 |
已整改 |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
已整改 |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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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 主要考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
已整改 | ||
监督保障 | 专项工作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巩固推广、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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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 | 工作推进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例如培训会、调度会、推进会、整改情况等)信息。 公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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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公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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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 | 公开指南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是否按新条例调整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凯发线上app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3)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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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年报可获取性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考察是否可以获取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考察上年度信息公开年报是否在1月31日前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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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年报内容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年报内容是否规范,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事项。 (2)2022年年报数据填写符合逻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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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点工作 | 主要考察评估对象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各重点领域栏目等信息公开是否标准、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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