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凯发线上app

当前位置: 凯发线上app > > 上级政策解读
索引号: 51341600b12840218u/202107-00036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07-15
索引号: 51341600b12840218u/202107-00036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07-15
《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15 17:18 信息来源:亳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村(居)民委员会贴近群众、贴近社区矫正对象,具有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基础条件和显著优势,是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力量。202071日施行的《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对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发挥还不明显。为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促进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规范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经与省民政厅沟通协商,联合制定《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按照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总体要求,以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为前提,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质量为目标,通过构建完善的工作体制和机制,更好地发挥村(居)委员会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真正融入基层社会创新治理体系,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011月开始,省司法厅在淮南、铜陵及芜湖市南陵县等地开展试点,探索“两委”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范围、协助方式和保障措施等,起草了《意见》初稿。

经征求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单位意见建议,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在吸纳省外成功做法基础上,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于20213月中旬,形成《意见》(送审稿)。

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提请省司法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628日,省司法厅和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实施。

 

四、文件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保障4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总体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协作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真正融入基层社会创新治理体系,更好地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明确了协助工作职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现状和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确定了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调查评估、履行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和义务、报告重要情况、参加矫正宣告、做好困难帮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6项主要职责。

三是明确了协助工作程序。明确了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与村(居)民委员会之间协助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提出了三方之间建立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的要求。

四是明确了工作保障措施。对各级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机制提出要求,对做好村(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作出规定,对村(居)民委员依法协助工作的经费列入政府预算进行明确。

政策解读联系人: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施文斌

联系电话:0551-65982126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十二楼社区矫正管理处

凯发线上app copyright©2023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凯发线上app的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亳州市司法局 凯发线上app的联系方式:5606778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8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

网站地图